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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管理办法》及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  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管理办法》及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  各区规划资源局、各派出机构,市土地交易中心:

  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管理办法》及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实施细则》经2020年11月19日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。

 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管理办法

 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作用,促进土地交易信息全面、有序公开,推进土地高质量利用,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,根据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(试行)》、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》等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(以下简称预申请),是指出让人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,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,在全市统一土地交易市场发布列入年度土地出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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